主辦方管理型資金投資
1、必投:大賽年度排名前50名的,回撤10%以內,一年中獲得七禾五星基金評級2次或以上。
2、必投:大賽年度排名前50名的,回撤10%以內,一年中獲得七禾四星基金及以上評級4次或以上。(即獲得五星基金評級和四星基金評級的次數(shù)加起來達到或超過4次)
3、選投:大賽年度排名前50名的,一年中獲得七禾五星基金評級1次,或七禾四星基金評級2次以上,或七禾三星基金及以上評級4次以上。
4、選投:大賽年度排名50名以外的,通過主辦方線下綜合評估。
5、選投:大賽過程中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的,通過主辦方線下綜合評估。
注:參賽產品達到必投標準,由相關主辦方負責投管理型資金。
注:在大賽過程中或大賽結束后,各主辦方會選擇相關優(yōu)秀產品進行管理型資金投資。
注:必投或選投的產品,單筆投資最多300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