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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禾網 時間:2020-12-28 11:01:20 來源:七禾網

沈良:利人利己的事應該去做,利己不損人的事可以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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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做人做事的時候一般都會有一些原則或者底線,就我個人看來,一些最基礎的原則應該適用于任何事情。不管是企業(yè)經營、為人處世還是投資貿易,我們都應該有一些原則性的東西。


就我個人而言,這些底層原則主要有四類。第一類是利人利己的事應該去做。如果一件事做了以后對社會、行業(yè)、他人都是有利的,同時對自己也有利,那么在時間、精力、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就應該去做,這樣可以推進行業(yè)、公司往前發(fā)展。


第二類是利己不損人的事可以去做。如果一件事做了以后對自己是有利的,同時對社會來說是無害的,那么可以去做,就當是給自己爭取了一些利益,這也無可厚非。其實這也是好事情,至少你沒有給社會傳遞負能量,也沒有給別人帶來直接或者間接的傷害。


第三類是損己利人的事情量力而行。一個人不可能無休止的損害自己,那樣到最后是會崩潰的,所以在這方面是量力而行。如果你有100,無償奉獻給別人5、10是可以的。倘若你把這部分奉獻給別人是有償?shù)?,是互利互惠的,那么可以長期去做。但如果是在對方得到的時候,自己卻有所損失,那么哪怕這件事對社會可能是有利的,但很難讓自身保持向上發(fā)展,也要適可而止。


第四類是損人利己的事情堅決不做。如果一件事情對自己是有利的,但會損害別人很多利益,偶爾做一兩次可能沒關系,但要是次數(shù)多了,可能就會產生非常大的負反饋,甚至還會讓你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在遇到一些事情需要處理的時候,我們就要去想一下,能不能做到利人利己,如果可以做到,那就馬上將方案設計好并去執(zhí)行。如果做不到利人利己,就要去想一下能不能做到利己但不損人,如果可以做到,其實那樣的方案也可以去執(zhí)行。如果有一件事必須要處理,但是我們能找到的最佳方案是需要損失自己一小部分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要去想,能不能在自身損失這部分利益的時候,對別人是有利的,然后再盡可能往這個方向去設計方案。這種事情偶爾做一下或者在緊急關頭做一下也是可行的。最后一個就是損人利己的方案,如果只有這種解決方案,那就直接選擇放棄這件事,不要這個利益,這樣也就不會傷害到他人。


在企業(yè)經營、為人處世的過程中,上述原則還是很容易理解的,那么在投資中是否也可以這么去理解呢?當然可以。比如有一個品種已經跌到所有農民都虧錢了,雖然你去做空還是有可能有利可圖的,但實際上這就是損人利己的事情,那最好就不要做了。


但如果某個品種在行業(yè)里是供應方,當下沒這么賺錢或者只是賺點小錢,但是需求方的需求很旺盛,而且這個行業(yè)也處于蓬勃發(fā)展階段,需求會越來越好,供應方未來可能會賺更多的錢。這個時候你去參與一波做多,也就是去推動一下這個有利于人類社會發(fā)展的商品或者資產的向上運行,是可以的。也就是說,雖然價格漲了一段,但是對供應方來說能夠賺更多錢,而對需求方來說,因為需求旺盛對價格并不敏感,哪怕稍微漲一點價也還是會大量買入。在這種情況下,你就會發(fā)現(xiàn),如果你能夠去參與這樣的趨勢,實際上就變成了一件利人利己的事,而這樣的事是可以多多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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