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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教動態(tài)】如何識別非法集資?

最新高手視頻! 七禾網 時間:2016-06-08 12:41:32 來源:中國期貨業(yè)協(xié)會·期貨投教網

如何識別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定義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fā)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的特征


非法集資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征:


1. 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 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 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 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泛,表現形式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1. 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2. 以轉讓林權并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3. 以代種植(養(yǎng)殖)、租種植(養(yǎng)殖)、聯(lián)合種植(養(yǎng)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4. 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5. 不具有發(fā)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fā)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6.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fā)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7. 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8. 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9. 以委托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10. 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11. 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近年來,非法集資的形式花樣翻新,發(fā)現有以下幾種新的典型形式:


1. 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fā)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fā)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 非融資性擔保企業(yè)以開展擔保業(yè)務為名非法集資。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發(fā)售虛假的理財產品;二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

3. 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fā)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并在網上發(fā)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fā)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后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4. 以“養(yǎng)老”的旗號非法集資,主要有兩個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資養(yǎng)老公寓、異地聯(lián)合安養(yǎng)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yǎng)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yǎng)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游、發(fā)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群眾投入資金。

5. 是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后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后攜款潛逃。

6. 互聯(lián)網投資中介平臺(P2P),虛構投資項目,私設資金池,違規(guī)自融自擔,宣稱風險備用金由銀行監(jiān)管但卻未充分披露相關監(jiān)管信息,以高息為誘餌,進行集資詐騙。

7. 通過發(fā)布媒體廣告、舉行財富講座、散發(fā)傳單、微信、博客、電子郵件等形式,以銷售理財產品、基金產品等為載體,承諾高收益,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


謹慎識別,加強防范


非法集資形式多樣和手段不斷出新,使得非法集資行為越來越難以識別,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


1. 核實工商登記。通過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工商登記資料,查明相關企業(yè)是否是經過法定程序注冊登記的合法企業(yè)。如果主體身份不合法、不真實,則是欺詐。

2. 看投資回報。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是否過高,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根據法律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年利率超過24%不受法律保護。

3. 核查相關信息。通過政府主(監(jiān))管部門網站,查詢相關企業(yè)是不是經過國家批準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發(fā)行公司股票、債券,是不是國家規(guī)定的股權交易場所等,如果不具備發(fā)行、銷售股票、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yè)務的主體資格而發(fā)行公司股票、債券,就涉嫌非法集資。如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名義,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可通過政府網站查閱是否已經批準發(fā)行等。

4. 看是否陽光操作。很多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隱蔽性,通過親戚朋友互相介紹,再發(fā)展下線,形成一個吸收資金的網絡,不簽訂正規(guī)合同,也不開具憑據,承諾返利,但不履行承諾;或編制所謂“好項目”不敢在市面上公開出售,而在地下操作,誘惑群眾購買。廣大市民投資理財一定要堅持陽光操作,購買那些在市場上公開發(fā)售的理財產品,千萬不可參與“黑市交易”。

5. 了解投資的資金去向。正規(guī)的投資項目都清楚的說明吸收資金的用途,投資者也能夠了解自身的錢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而非法集資吸收的資金,存入資金者很難知道其投資的錢干了什么,不知去向。

6. 關注、查詢媒體報道。一些影響較大的非法集資犯罪,相關媒體多會進行報道,要通過媒體和互聯(lián)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yè)違法犯罪記錄,防止不法分子異地重犯。

7. 咨詢法律相關專業(yè)人士。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要多與懂行的朋友和專業(yè)人士商量,審慎決策。


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切實增強識別、防范各類非法集資行為的能力,對各類投融資行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務必牢記,投資有風險、風險須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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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非法集資官方微信由北京市打擊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經營活動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主辦,用于及時發(fā)布我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官方動態(tài)消息,關注社會熱點。向社會大眾普及防范非法集資有關知識,剖析案例,提示風險,拒絕高息誘惑,遠離非法集資。是市民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途徑之一。

為發(fā)動群眾檢舉揭發(fā)非法集資活動,北京市建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在公眾號里回復“政策”,查看具體政策;回復“舉報”,查看如何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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